04/29 台中房地產 今日新聞‼

       



【04月29日】新聞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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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的基地移轉給他人,被要求拆屋還地?

法律上稱為越界建築,常涉及拆屋還地訴訟。


√ 對土地所有權人而言,占地的建築若是無權占用,原則上可請求除去之(拆屋還地)

√ 法律同時也保護建物所有權人,若可證明建築物是有合法的佔有權利,則可不用被拆屋還地。

在法律上如何進行拆屋還地攻防戰!?


【盧江陽】大律師,曾任台中高分院前庭長,以其豐富之實務處理經驗,解析拆屋還地及遷讓房屋之各種爭議!有此疑難雜症的土開業者、地主、屋主,千萬不容錯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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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師 資】:盧江陽律師 (前法官)

【資 歷】

▌前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庭長  

▌前台中、嘉義、屏東地方法院法官、代理庭長

▌前彰化地方法院庭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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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官訓練所/司法人員研習 講座


【課 綱】:

1. 處分權之取得

       ▌物權處分權與債權管理權之差異

       ▌法律行為取得及非法律行為取得

2. 分管之性質與效力

3. 法定租賃權及法定地上權之適用

4. 何謂土地及房屋或建築物同一人

5. 移轉登記不須經強制執行之判決情形

6. 法院判決得由權利人或登記名義人單獨申請登記之規定

7. 法院和解或調解(含其他機關)單獨申請登記之技巧

8. 查封與拆屋還地之牽連性

9. 點交的法律上意義

10. 裁判分割後與地上物之關係

11. 抵押權與法定地上權對拆屋之影響

12. 確認通行權與拆屋還地

13. 越界建屋之釋義

14. 祭祀公業土地之分管與拆除


【上 課 時 間】: 114年05月17日星期六 (09:30~16:30,共6小時)

【地 址】:
 
台中市西區市府路39號4樓 (台中州廳旁)

費 用】: 現場 3,800元/人  早鳥(05.02前)或直播 3,500元/人
       《團報3人以上3,000/人 》

【按我立刻報名】

※請提早報名,以免座位/講義準備不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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