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20 台中房地產 今日新聞‼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【10月20日】新聞如下:



  ▼ 優質不動產課程 推薦 

共有物分割與優購權有著複雜競合關係,高手過招勝敗總在一招一式,家族房產分割、共有物以小吃大等,究竟何時能主張?如何防禦或行使?

本課由前高分院「盧江陽法官」,深入解析土地法34-1條修法後的優購權新趨勢,並解析共有地、公寓、耕地租賃、租地建屋、裁判分割、祭祀公業等實務案例。

更掌握優先購買權成立、效力與處理方法,22項實用主題與眉角,結合法條與判例,盧法官不藏私告訴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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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師資】盧江陽律師 

. 前高等法院合議庭分庭長

. 前台中、嘉義、屏東地方法院法官

. 前彰化地方法院庭長

. 司法官訓練所 /司法人員研習 講座


【課 綱】:

1. 優先購買權之成立
2. 優先購買權的效力
3. 土地法第34-1執行要點第10點之立法要旨
4. 公私不動產及合併出賣、分別依各適用
5. 土地法第34-1條與裁判分割競合
6. 「同一價格」與「同一條件」之意義
7. 最高法院108年台上字第1423號民事判決之最新實見解
8. 優購權人知同一條件之效果
9. 對共有人之通知方法
10. 第34-1條第3項規定辦理提存之方式
11. 共有不動產之優先購權例外
12. 優先購權之刑事判決
13. 公寓之優先購買權
14. 變賣共有不動產之優先購買權
15. 毗鄰農地出賣之優先購買權
16. 祭祀公業占有人之優先購買權
17. 無人繼承之占有人優先購買權
18.
地上權、典權人或承租人之占有權利人之優先購買權19. 怠於辦理繼承之土地之優先購買權
20. 農地承租人之優先購買權
21. 多數優先承買人競合行使時處理方法
22. 優先承買權之拋棄


【上 課 時 間】: 115年12月13日星期日 (早上09:30~16:30,共6小時)

【地 址】:
台中市西區市府路39號4樓 (台中州廳旁)

【費 用】: 現場原價 3,600元/人  早鳥(11.26前)或直播 3,300元/人
       《團報3人以上3,000/人 》


※請提早報名,以免座位/講義準備不足
報名專線:(04)3609-0580 高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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